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现将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鄠邑区2023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鄠邑区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7月5日—7月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确认地点:西安市鄠邑区第四幼儿园
具体地址: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西苑北路(人民医院西侧)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西安市鄠邑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西安市鄠邑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西安市鄠邑区居住证原件。
3.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四)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一)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二)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证书发放
2023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专营权是法律赋予邮政部门的特殊权限,受国家法律保护。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3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二)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请务必在系统中再次核实邮寄地址,确保及时准确接收证书。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三)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四)西安市鄠邑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5日左右通过鄠邑区人民政府(http://www.xahy.gov.cn/)网进行公布,同时公布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鄠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29-84811749(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7日
1.附件: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