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县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人
报名时间:8月2日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5日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秀山自治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
(二)面向我市为秀山自治县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三)面向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
(四)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秀山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五)面向我市为秀山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具有教师执业资格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cqxs.gov.cn/进入人力社保局子栏目http://www.cqxs.gov.cn/bm/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教育岗位:秀山自治县教委一会议室,咨询电话:023-76868800。其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按当前服务岗位进行报考。
卫生岗位: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705室,咨询电话:023-76672237。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项目。
1.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的考试考核项目包括笔试考试、在校学业成绩考核、综合成绩考核。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计划”教师、订单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医学生的考试考核项目为笔试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分值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具体笔试科目类别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8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在校学业成绩考核与综合成绩考核
考生在校学业成绩及综合成绩由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就读的毕业院校提供。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在校学业成绩×25%+综合成绩×25%。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计划”教师、定单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医学生: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按照“凡进必查”“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通过网址http://www.cqxs.gov.cn/进入人力社保局子栏目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进入选岗环节。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需要选岗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教师岗位依次按在校学业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仍出现并列,则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的顺序;卫生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的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具体选岗时间和地点将于公示结束后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县服务满6年(其中,“特岗计划”教师须服务满5年)、首聘单位不低于3年,方能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规定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含剩余年限的违约金)。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秀山自治县教委、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县人力社保局:023-76889338;
县教委:023-76868800;
县卫生健康委:023-76672237。
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