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现将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凤翔区教体局三楼319会议室。
联系电话:0917-7211397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超过笔试最低分数线(82.10分)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总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具体见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最低分数线确定办法:笔试总成绩/所有报考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 笔试准考证、《陕西省2023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
4.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签名同意),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和服务期满证明。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应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1.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考生,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公告,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3.《报名表》、《准考证》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4.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将发布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宝鸡市凤翔区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