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中共陕西省委编办、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精神,现将宝鸡市陇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陇县崇文幼儿园(陇县城关镇体育路中段)。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陕西省2023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2.《陕西省2023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2份(以下简称《准考证》)。
3.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体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毕业院校系、层次及专业,并加盖毕业院系公章)。
5.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1份。
7.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考生提供)。
8.以上资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装入档案袋审核通过后上交,请考生自备档案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报名表》、《准考证》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保管。
4.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由陇县特岗办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递补考生通讯不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将发布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陇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0917-4602621
附件:宝鸡市陇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宝鸡市陇县
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代)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