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津鹰计划”,全面加强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根据《江津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江津委办发〔2017〕32号)、《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精神及我区部分学校2023年9月师资需求,经研究,现部分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教师共43名,其中A类学校24名,B类学校10名,C类学校9名。具体选聘学校类别及名额,详见《江津区2023年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三)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称职(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年龄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省(直辖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人员、省(直辖市)级骨干教师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到45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须为江津区以外的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具有选聘岗位对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符合《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须在江津服务满6年,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以下人员不属选聘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2日16: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江津区教委人事科209办公室。
2.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指定邮箱(证书一律采用扫描件)。邮箱地址:532386817@qq.com。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47264946、47545511;网上报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47531862。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聘用合同、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好《江津区2023年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点报名;或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选聘。如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大于8:1,该岗位在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照与选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且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需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教委指定专人对报名人资格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列入考试考核范围,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津教育官方微信公布。
五、考核
考核以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上课(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70分。
(二)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0分。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成绩及体检人选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津教育官方微信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选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考生总成绩需不低于80分)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生在参加体检前须提交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不能按期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进行。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选聘资格,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因其他原因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职称(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江津区教育委员会网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拟选聘单位等。
九、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经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3-47264946、47545511
联系人:区教委人事科陈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47321915
附件:
1.江津区2023年部分学校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江津区2023年部分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1
江津区2023年部分学校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选聘单位 |
学校类别 |
岗位号 |
岗位名称 |
选聘名额 |
现主要任教学科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江津中学高中 |
A类 |
1 |
物理教师 |
1 |
高中物理 |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物理方向)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省(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及层次需与报考岗位相同);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且获得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及层次需与报考岗位相同)。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2 |
语文教师 |
2 |
高中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语文方向)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2.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及层次需与报考岗位相同);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及层次需与报考岗位相同);3.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完成人;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且获得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学科及层次需与报考学科相同)。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3 |
数学教师 |
3 |
高中数学 |
数学类、教育学类(数学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4 |
英语教师 |
1 |
高中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5 |
物理教师 |
1 |
高中物理 |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物理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初中 |
A类 |
6 |
物理教师 |
1 |
初中物理 |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物理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7 |
地理教师 |
1 |
高中地理 |
地理科学类、教育学类(地理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8 |
美术教师 |
1 |
高中美术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教育学类(美术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9 |
体育教师 |
1 |
高中体育 |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体育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10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高中信息技术 |
计算机类、教育学类(信息技术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初中 |
A类 |
11 |
语文教师 |
1 |
初中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语文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初中 |
A类 |
12 |
数学教师 |
1 |
初中数学 |
数学类、教育学类(数学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初中 |
A类 |
13 |
体育教师 |
1 |
初中体育 |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体育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14 |
语文教师 |
1 |
高中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语文方向) |
14-17号岗位的工作地点在江津二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2.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及层次需与报考岗位相同);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及层次需与报考岗位相同);3.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完成人;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15 |
数学教师 |
1 |
高中数学 |
数学类、教育学类(数学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16 |
英语教师 |
1 |
高中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
|
双福育才中学高中 |
A类 |
17 |
物理教师 |
2 |
高中物理 |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物理方向) |
|
双福中学高中 |
A类 |
18 |
生物教师 |
1 |
高中生物 |
生物科学类、教育学类(生物方向) |
|
双福二小 |
A类 |
19 |
数学教师 |
1 |
小学数学 |
数学类、教育学类(数学方向、小学教育全科方向) |
|
双福四小 |
A类 |
20 |
英语教师 |
1 |
小学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
|
珞璜江津中学 |
B类 |
21 |
英语教师 |
2 |
初中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符合A类学校上述条件之一;2.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3.获得区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4.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5.指导学生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委或教科院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项。 |
珞璜江津中学 |
B类 |
22 |
体育教师 |
1 |
初中体育 |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体育方向) |
|
江津五中初中 |
B类 |
23 |
英语教师 |
1 |
初中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
|
白沙中学 |
B类 |
24 |
物理教师 |
1 |
初中物理 |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物理方向) |
|
永兴中学 |
B类 |
25 |
英语教师 |
1 |
初中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
|
聚奎小学 |
B类 |
26 |
语文教师 |
1 |
小学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语文方向、小学教育全科方向) |
|
石蟆小学 |
B类 |
27 |
数学教师 |
1 |
小学数学 |
不限 |
|
江南职高 |
B类 |
28 |
电子信息教师 |
1 |
中职电子信息 |
电子信息类 |
|
白沙第二幼儿园 |
B类 |
29 |
学前教育教师 |
1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早期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方向)、教育硕士专业(学前教育) |
|
龙吟中学 |
C类 |
30 |
语文教师 |
1 |
初中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语文方向)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符合A类、B类学校上述条件之一;2.校级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3.指导学生获得地市级(不含直辖市下属区县)及以上教委或教科院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奖项;4.荣获校级及以上表扬的荣誉(含相当荣誉)称号。 |
三口中学 |
C类 |
31 |
英语教师 |
1 |
初中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
|
三口中学 |
C类 |
32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中小学信息技术 |
计算机类、教育学类(信息技术方向) |
|
柏林中学 |
C类 |
33 |
生物教师 |
1 |
初中生物 |
生物科学类、教育学类(生物方向) |
|
付家学校初中 |
C类 |
34 |
数学教师 |
1 |
中小学数学 |
数学类、教育学类(数学方向、小学教育全科方向) |
|
羊石学校小学 |
C类 |
35 |
语文教师 |
1 |
小学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语文方向、小学教育全科方向) |
|
杨柳小学 |
C类 |
36 |
数学教师 |
1 |
小学数学 |
数学类、教育学类(数学方向、小学教育全科方向) |
|
海军希望小学 |
C类 |
37 |
综合实践教师 |
1 |
小学各学科 |
不限 |
|
仙鱼小学 |
C类 |
38 |
综合实践教师 |
1 |
小学各学科 |
不限 |
注:主要任教学科指任教该学科三学年及以上(以任教学校提供书面证明为准)。
附件2
江津区2023年部分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
报考学校: 学校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号: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年 月 日 ( )岁 |
政治 面貌 |
|
一英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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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民族 |
|
籍贯 |
|
婚姻 状况 |
|
|||||||||
在现任教学校工作 起止时间及年限 |
年 月 — 年 月 累计(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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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何职称 |
|
任现职时间 |
|
现聘 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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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学历 |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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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学历 |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
|||||||||||||
具有何种 教师资格证 |
|
现工作单位 及行政职务 |
|
|||||||||||||
本人获得 奖励,具备报名资格“其他条件”的第 条。 |
||||||||||||||||
现主要任教学科及任教年限 |
|
联系 电话 |
|
|||||||||||||
工作简历 |
|
|||||||||||||||
获奖情况 |
|
|||||||||||||||
自我评价 |
|
|||||||||||||||
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经研究,同意该同志参加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部分学校选聘教师考试,报考ⅹⅹⅹⅹⅹ单位ⅹⅹⅹ岗位。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位负责人签字”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