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秀山县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138人信息检索
教师岗:138人
报名时间:7月17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领取准考证:7月21日下午2:30-5:30
笔试内容:《党的教育方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因工作需要,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及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秀山委组〔2022〕18号)和县委编委《关于2023年教育卫生系统用编计划的批复》(秀山委编委〔2023〕1号)精神,拟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136名,电大秀山分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
一、选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职数
各学校选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报考范围为:秀山委组〔2022〕18号文件所列城区学校以外的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电大秀山分校报考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城区中小学选聘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及后出生);电大秀山分校、幼儿园选聘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31日及后出生)。
3.报考中小学、电大秀山分校教师的,2021年秋期—2023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有2个学期达到所在学校(二级法人及以上)前1/2;报考幼儿园教师的,2021年秋期—2023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有2个学期达到所在学校幼儿教师1/2。
4.报考中小学、电大秀山分校教师的(幼儿园教师除外),2021年秋期—2023年春期中,所任教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至少有2个学期同时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一类小学农村学校的教师教学成绩仅与农村学校排名)。教育系统内借用、交流(支教)、挂职学习人员按用人学校所属类别进行排名。未经县统一命题考试的学科教师和在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其教学成绩由学校(单位)根据相关考核情况确定其是否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经组织同意选派出国、援藏支教的人员,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参加国培置换脱产学习和正常产假期间的人员,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报考艺体学科岗位的,第3、4条规定的考核排名放宽到前2/3。
8.学校紧缺专业学科教师原则上不得报考,其余学科原则上可按本校核定编制数的8%(四舍五入)确定报考人数,超编学校的富余学科可不受此比例限制,教师报考须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同意。
9.中学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仅限溶溪中学、秀山三中、隘口镇中学严重超编学科教师有富余的中学。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3年的人员。
2.截止2023年8月31日,教师首聘(入编后)未满5学年的人员和县外调入我县学校工作未满3学年的人员。
四、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委一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
②任职情况加分证明和任教学科证明(由学校出具);
③2021年秋期—2023年春期4个学期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见附件5。同时由学校提供4个学期所有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及排名花名册;2023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和教学成绩在选聘报名时如未出结果的,则依次向前顺延一学期。);
④经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4.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近两年教学成绩、年度考核情况在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7月21日下午2:30—5:30在县教委一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笔试(100分)
笔试由县教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的教育方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三)绩效考核(100分)
根据2021年秋期—2023年春期4个学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按绩效考核得分计分办法计分(见附件4)。
(四)加分(10分)
有附件2涉及加分项目的,所加分值计入选聘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名单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网(http://www.cqxs.gov.cn/bm/jw/)“政务公开”栏或“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选聘成绩计算
选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绩效考核得分(70%)+加分。
(六)选聘成绩公布
次天12:00前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网(http://www.cqxs.gov.cn/bm/jw/)“政务公开”栏或“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选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
考察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牵头,各选聘学校具体负责,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与工作、有无重大疾病、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诚信记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一)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校长,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报考的直接进入考察,所占名额从选聘岗位职数中减除。
(二)选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聘岗位剩余职数按报考岗位选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选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绩效考核得分、加分高者优先。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报考人员的选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
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均统一设置岗位、统一报名,不分学校设置岗位。参加公开选聘考核合格确定为考察人选的人员,考察合格后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聘用单位及岗位(只有一个岗位的除外)。选岗顺序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选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选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绩效考核得分、学历、职称资格、现聘岗位等级高者优先。
选岗工作由县教委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具体选岗时间、地点和选聘岗位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秀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选聘总成绩、选聘单位等应公示事项。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拟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
九、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教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工资按最高学历重新核定。调动后可根据调入学校岗位余缺情况和相关要求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
十、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整个选聘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聘。考试、考察及试用合格后放弃选聘的,将记入其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我县公开选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考试、考察、公示等事项请电话咨询县教委人事科:76868800(王焕辽老师)。
附件:
1.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加分表
3.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考核计分办法
5.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样式)
附件1
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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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学校 |
选聘岗位 |
选聘职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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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招聘范围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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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秀山分校 |
办公室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全县中小学 |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2.近3年至少有一年班主任、中层干部经历或县级以上骨干教师;3.具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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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教学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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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初中 |
初中语文教师 |
5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语文方向) |
全县中学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近三年至少有4个学期主要承担该学科教学。 |
选岗(凤凰中学、民族中学、平凯中学、清溪中学) |
初中数学教师 |
3 |
数学类、教育学类(数学方向) |
选岗(第一初级中学、平凯中学、官庄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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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英语教师 |
9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
选岗(凤起中学、第一初级中学、实验中学、平凯中学、官庄中学、清溪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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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物理方向) |
清溪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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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学教师 |
1 |
化学类、教育学类(化学方向) |
平凯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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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思想政治教师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教育学类(政治方向 |
凤凰中学 |
||||
初中历史教师 |
2 |
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历史方向) |
选岗(凤起中学、平凯中学) |
||||
初中地理教师 |
1 |
地理科学类、教育学类(地理方向) |
凤起中学 |
||||
初中音乐教师 |
1 |
音乐与舞蹈学类、教育学类(音乐方向) |
凤起中学 |
||||
初中美术教师 |
1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教育学类(美术、设计方向)。 |
凤凰中学 |
||||
初中体育教师 |
1 |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体育方向) |
凤起中学 |
||||
城区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27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全县小学(中学仅限溶溪中学、秀山三中、隘口镇中学严重超编的学科)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近三年至少有4个学期主要承担该学科教学。 |
选岗(东风路小学、凤栖小学、凤翔小学、第一民族小学、迎凤小学、鹭秀小学、乌杨街道中心校、官庄街道中心校) |
小学数学教师 |
36 |
不限 |
选岗(东风路小学、凤栖小学、凤翔小学、第一民族小学、迎凤小学、鹭秀小学、乌杨街道中心校、官庄街道中心校、清溪场街道中心校) |
||||
小学英语教师 |
4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
选岗(凤翔小学、平凯街道中心校、官庄街道中心校) |
||||
小学体育教师 |
6 |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体育方向) |
选岗(东风路小学、凤翔小学、第一民族小学、迎凤小学、清溪场街道中心校) |
||||
小学音乐教师 |
4 |
音乐与舞蹈学类、教育学类(音乐方向) |
选岗(东风路小学、凤翔小学、第一民族小学、清溪场街道中心校) |
||||
小学美术教师 |
3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教育学类(美术方向) |
选岗(东风路小学、第一民族小学、鹭秀小学) |
||||
城区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30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前教育) |
全县幼儿园 |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选岗(中和幼儿园、华庭幼儿园、白鹭幼儿园、明珠幼儿园、麓湖郡幼儿园 ) |
注:1. 专业均含前学历的专业;2.主要承担该学科教学指承担该学科课时数占自己总课时数的一半及以上。
附件2
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加分表
工作单位 姓名 报考学校及岗位
类别 |
加分项目 |
分 值 |
评分依据 |
自评分 |
实得分 |
签字 |
||
县级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 |
国家级 |
||||||
荣誉称号 |
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校长 |
4 |
5 |
6 |
|
|
|
|
骨干教师 |
3 |
4 |
5 |
|
|
|
|
|
教学能手 |
2 |
|
|
|
|
|
|
|
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
2 |
3 |
4 |
|
|
|
|
|
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 |
2 |
3 |
4 |
|
|
|
|
|
专 业 水 平 |
学科教学竞赛(含说课)或教师基本功竞赛(综合) |
一等奖1 二等奖0.5 |
一等奖2 二等奖1.5 三等奖1 |
一等奖4 二等奖3 三等奖2 |
|
|
|
|
结题课题 |
0.5 |
1 |
2 |
|
|
|
|
|
任职 情况 |
任班主任 |
每期0.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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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年级组长 |
每期0.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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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教研组长 |
每期0.3 |
|
|
|
|
|||
任中层及以上 领导干部 |
每期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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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 工作经历 |
在农村学校工作满10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0.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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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考核 |
2021、2022年度 考核优秀 |
每年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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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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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荣誉称号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同一类荣誉称号只记一个一次加分),专业水平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其中结题课题最高不超过2分)。
2.获得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校长,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以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定或表彰为准。
3.学科教学竞赛(含说课)或教师基本功竞赛(综合)以教育部(司、处)、中央教科所、省(直辖市、自治区)教科院、继续教育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评比为准。
4.课题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为准。获奖主研人员按相应等次加分,参研人员折半记分(子课题折半加分)。
5.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加分项目在加分时限内选其一项进行加分。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按实际年限加分。
6.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照顾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加分。
7.除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外的加分时限为2021年9月30日—2023年7月31日。
8.此表中“自评分”、“评分说明”等栏目由报考人员自己规范填写,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9.所有加分项目就高不累计加分。
附件3
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学校: 报考岗位: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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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民族 |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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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 何校毕业 |
|
所学 专业 |
|
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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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
政治 面貌 |
|
联系电话 |
|
|||||
年度考核情况 |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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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教学成绩排名是否达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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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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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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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该老师报考学科不属我校紧缺学科,选聘后我校可自行调节保证正常教学。 |
教育督导 责任区 意见 |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
|
|||||||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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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人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本人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
||||||||||
备用 照片 |
审查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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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请用笔规范填写,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现任职务包括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职务。
附件4
绩效考核得分计分办法
以法人学校为单位,先用个人绩效考核(2021年秋期、2022年春期、2022年秋期、2023年春期4个学期)的排名除以各学期参加绩效考核的总人数乘以100计算个人排名(保留一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法,排名小于1的计为1);再按排名计分对照表分学期计分;最后用所得总分除以计分学期总数得个人考核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排名计分对照表
名次 |
1-5 |
6-10 |
11-15 |
16-20 |
21-25 |
26-35 |
36-45 |
46-55 |
56- |
计分 |
100 |
95 |
90 |
85 |
80 |
75 |
70 |
65 |
60 |
说明:
1.当个人绩效考核排名出现并列时,用并列名次+并列人数除以2计算人个绩效考核排名,出现小数时用进一法确定排名。
2.教育系统内借用、交流(支教)、挂职学习人员在用人单位进行考核排名。
3.参加国培置换脱产学习和正常产假的人员,该学期可不记分。考核得分用计分学期总分除以3计算。
4.经组织同意选派出国、援藏支教的人员,支教期间可不记分,考核得分按原学校实际参加考核的总分除以考核的学期数计算。
附件5
个人绩效考核证明
兹证明 老师在我校2021年秋期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排名为 名,本期参加绩效考核教职工共 人;2022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排名为 名,本期参加绩效考核教职工共 人;2022年秋期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排名为 名,本期参加绩效考核教职工共 人;2023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排名为 名,本期参加绩效考核教职工共 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出具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