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结果及进入递补、复检人员和聘用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详见附件表)
参加体检的考生共25名,因2名考生放弃参加体检,岗位代码为“611010”滕倩、“611018”何佳;实际参加体检考生为23名。2023年6月7日我局组织取得体检资格的23名考生进行体检,其中,抽签号为B7和B9的2名考生个别项目需进一步检查,已申请复检,其余21名考生体检结果全部合格。
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表)
因岗位代码为“611010滕倩、611018何佳” 2名考生放弃参加体检;根据《公告》规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名人员,分别为“611010黄琴、611018任英东”进入递补。
三、递补、复检体检安排
1.具体时间安排。
(1)请进入递补体检考生务必于2023年6月12日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遂州中路682号1405室;联系电话:0825-5808900)领取递补体检通知书。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请申请复检的2名考生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原件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2号楼1楼视频会议室)报到。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递补人员体检要求。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请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仔细阅读《体检通知书》上的体检注意事项,于体检当日按《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原件空腹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未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体检费用按每人700元的标准准备(含车费、体检费、餐费),实际缴纳费用以体检医院收取为准。
3.复检。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聘用考察相关事宜
(一)体检合格的21名考生进入聘用考察环节(名单见附件)。
(二)请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于2023年6月21日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聘用考察工作任务,并按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送审全部考察材料。
(三)取得聘用考察资格的所有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有变动的,应及时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确认更改。因通讯不畅影响聘用考察,后果自负。
五、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5-5808900)
附件: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结果及进入递补、复检和聘用考察人员名单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