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乐山市沙湾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根据《2023年乐山市沙湾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如下:
综合类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7.15分。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5.68分。
卫生类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9.79分。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特别提示,进入体检人员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的,须在2023年6月12日下午17:30前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提交地址为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未按时按要求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上午8:00前。
集合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大院内底楼会议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兑阳湾街31号)。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每名考生准备体检费约6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请考生本人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于2023年6月12日下午17:30前到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安排延期体检。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11.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三、其它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体检结果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swq/)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33-3432456。
附件:2023年乐山市沙湾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