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面试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根据《关于乐山市夹江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教育类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3.55分。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的组织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集合时间和地点
1、集合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早上7:20前。
2、集合地点: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一楼入口处(夹江县漹城街道兴隆街38号)。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原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7:20前按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的,须在2023年5月31日17:30前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联系电话:0833-5652056)。未提交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未婚女性不进行妇科检查。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
11.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12.体检结果公告及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夹江县新闻网(http://www.jjxinwen.cn/)公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833-5652056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