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和面试已全部结束,现就填报岗位志愿、确定拟聘人员及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填报岗位志愿
4月3日19时30至5日8时,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榆林教育云”网站“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系统查看本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并根据招聘计划填报岗位志愿。全市分县市区设置中学教师岗、小学教师岗、幼儿教师岗共37个招聘岗位,每名考生根据报名学科最多填报9个岗位志愿。
报考同一岗位分组面试的考生实行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各岗位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分组面试加权系数计算方法见附件)。未分组面试的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为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
二、确定拟聘人员
4月5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高考平行志愿录取形式,结合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岗位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逐学科依次进行录取,确定拟聘人员,招聘计划录满为止。拟聘人员确定后,4月6日起在榆林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三、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进行签约。拟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和面试准考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签约时同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宜
1、签约时,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签约等情况,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20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学科分组面试加权系数计算方法公示表.pdf
榆林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