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4月11日南岸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进入体检)名单予以公布。
一、考试考核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详见《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附件)。
二、体检事宜
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相关事项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于2022年7月31日当日上午9:00—11:30到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3楼1304室),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其缺额不予递补。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