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江阳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9.34分;非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31.91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二、首轮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2023102001——2023102009、2023102011——2023102021、2023102024——2023102066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编码2023102010、2023102022——2023102023、2023102067——2023102068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4层4-13会议室。
(四)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递补相关事宜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23年5月9日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8:00。
四、面试相关事宜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加盖双方指印),及考生本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需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工作人员将对考生的身份及报名信息进行查验,考生需出示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参加资格审查,受委托人进场时需出示考生报名信息表、委托书、考生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按对应的报考岗位指示通道有序入场。入场后,按对应的报考岗位审查受理点参加资格审查。其他非考生和非受委托人禁止入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微信支付)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3.咨询电话:0830-3123622。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首轮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