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市教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此次公招考试笔试成绩、原件校验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2023年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市教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原件校验安排
(一)原件校验时间
2023年5月5日至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原件校验地点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市场(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6室(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
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4.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证所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如系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都江堰市教育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证明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
7.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签订)。
(四)原件校验递补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依次递补人员另行公告,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的不再递补。
(五)收费标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其中“02016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采用案例分析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笔试考试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教育局 (028)87133065
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7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三)监督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7141178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特此公告。
附件: 2023年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市教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都江堰市教育局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