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2月16日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大足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1.大足区商务流通服务中心(区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3楼办公室(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南路中段41号海棠香国酒店旁)。
联系电话:023-43722247
2.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小会议室(大足区龙岗街道龙中路229号)。
联系电话:023-43722071
3.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技装中心三楼微机室(重庆市大足区龙岗办事处北山路11号)。
联系电话:023-64381723
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和要求
(一)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有效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具体从事工作范围、时间段等,若合同或文件中未体现,则另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有效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的,已离职的需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或离职证明);(2)社保缴纳依据(需体现具体参保单位、缴费起始年月、参保险种。如“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历年)”)或银行卡工资流水(需加盖银行、工资发放单位印章和不低于岗位要求工作年限)。
6.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公告》附件7)。
(二)相关要求
按《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复审证明收原件1份,其他资料原件审验后返还,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请考生提前复印好所需资料。
请进入面试人员再次阅读《公告》并核实自己是否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如有自动放弃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及时打咨询电话联系。
五、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超过2人次(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附件:大足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