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安排,现将考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阴影部分)。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待时间、地点确认后,将第一时间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参检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
2.请参检考生体检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8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3.请参检考生在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体检当天作宽松宜穿脱衣服。
4.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5.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6.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现场复检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不再另行安排复检。
7.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疫情防控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体检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四、咨询电话
0831-3307698、0831-3185385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阴影部分)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