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文件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11日。
现就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月13日09:00--1月1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1月13日09:00--1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1月13日09:00--1月1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2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考生自负。一经缴费,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