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被誉为“天府之肺 熊猫故乡”、“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的雅安市,是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是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省最佳文明单位、省文明校园、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即经开区校区、青年路校区和育才路校区,占地面积830余亩,在校生近19000余人,面向全国近20个省市招生。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护理学院、药学与检验学院、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基础医学院、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学院、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9个二级学院,开设高职高专专业50余个。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特色引领性专业,护理专业被列为国家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项目。护理学、 药学、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获批2022年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本科招生专业。学院建有19个实训中心,护理实训基地、药学专业生物制药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黑砂、藏茶大师工作室、全国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护理名师工作室、雅安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建成了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四川乡村医生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10余个基地,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医疗护理员培训项目工作站。医教协同建成“川西医学教育中心”“川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成为西部民族地区医学和教育类人才重要培养基地。
学院积极对接“健康中国”战略及省市重点产业,组建了28个专业构成的大健康产业专业集群,形成了省内专业最齐全、影响力较大的大健康专业集群。学院对接区域产业需求,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建有数据湖学院、拓格机器人产业学院、蒙顶山茶产业学院、社区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牵头组建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大健康职业教育产教协同育人联盟、川西医药卫生职业教育产教协同育人联盟、雅安职教联盟。学院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招收国际留学生,以茶艺、中医药、针灸推拿等中国传统文化为载体,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全院师生员工在学院党委的带领下,正倾力向着创建“特色鲜明、产教融合、创新驱动、全国知名、国际认可”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我校拟面向国内外诚聘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方式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学历或职称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具体如下:
1.按照学历条件报考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在读研究生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需出具报考人所属学校的学籍证明及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且须在进入聘用程序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2.按照职称条件报考的: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凡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报考的均应具备学科或专业条件、其他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7.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应聘者,不得有以下情况之一: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岗位编码 |
学科或专业条件 |
其他报考条件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
1 |
2023020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 |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本科专业须为:经济学类(一级学科)、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专业、历史学专业 |
2 |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师 |
2 |
20230202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外科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妇产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其中以本科身份医学影像学专业报考的还需具备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2.需从事放射影像诊断工作。 |
3 |
护理学院教师 |
1 |
20230203 |
护理学 |
|
4 |
药学与检验学院教师 |
1 |
20230204 |
药学类、中药学类 |
本科须为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
5 |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教师 |
1 |
20230205 |
中医骨伤科学 |
|
6 |
基础医学院教师 |
1 |
20230206 |
临床医学类(一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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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
1 |
20230207 |
电气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电气工程专业:本科须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8 |
师范学院教师 |
1 |
20230208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
本科专业须为学前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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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 |
1 |
20230209 |
旅游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数字媒体技术、国际商务、传统文化与文化产业、民俗学与历史文化 |
|
四、引进待遇
引进方式 |
人才类别 |
人才规格 |
引进待遇(除享受同级别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 |
其他优惠政策 |
编制内全 职引 进 |
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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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特聘专家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入选 者。 3.近 5 年,获得以下任一奖项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次获得者前三名。 (2)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次获得者前二名、全国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一等次(最高奖)获得者。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次获得者主持人。 4.担任以下任一职务者: (1)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国家级技能大师 工作室骨干成员(排名前 3 位)。 (2)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人。 (3)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等,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等。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重点项目主持人。 5.近 5 年,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6.其他相应层次人才。 |
1.引进费:对考核引进到我校的领军人才给予引进费 65 万元,分 5 年发放。 2.岗位激励:对考核引进到我校的领军人才给予岗位津贴4000 元/月,分 3 年发放。 3.课时津贴:入校后在教师岗位从事对应专业教学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副教授津贴标准;已取得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者课时标准按校内对应职称课时津贴标准计发。 4.科研启动经费:20 万元。 5.住房补贴 (1)经认定符合市上安居保障政策的,享受市上政策。 (2)未享受市上住房政策的,学校为 安排过渡周转房(1 套)供其住宿。 |
1.按照人才具备的条件和学院工作需要,经考察,胜任管理职位的,学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可以安排其担任管理职务,或根据学科组建研究团队和建立学术研究平台; 2.人才类型有交叉的,同类项目补贴、津贴按就高不就低原 则不重叠计发,具有博士学位者不另计发博士津贴。 3.夫妻双方均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的,各自享受相应人才类别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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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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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或“雅州学者”特聘专家。 2.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含应届毕业生)。 3.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近 5 年,获得以下任一奖项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2 名;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次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 1 名。 (2)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次排名前3 位、全国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二等次获得者排名第 1,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次获得者排名前 2 位。 (3)省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 (4)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技艺技能创新 平台负责人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5)雅安杰出人才奖。 4.其他相应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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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进费:对考核引进到我校的高端人才给予引进费20-50 万元,分 5 年发放。 2.岗位激励:对考核引进到我校的高端人才给予岗位津贴3000 元/月,分 3 年发放。 3.课时津贴:入校后在教师岗位从事对应专业教学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副教授津贴标准;已取得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者课时标准按校内对应职称课时津贴标准计发。 4.科研启动经费:10 万元。 5.住房补贴 (1)经认定符合市上安居保障政策的,享受市上政策。 (2)未享受市上住房政策的,学校安排过渡周转房(1 套)供其住宿。 |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提供《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4)提供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5)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岗位);
(7)提供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境外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等材料;
(9)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严格按照顺序单独扫描或下载后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作为附件提交。
请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应聘材料投递至邮箱:yzyrsc2022@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编码+本人姓名+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照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学校通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面试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决定。本次招聘时间为全年招聘,面试分批次进行,合格一个招聘一个。具体面试时间视考生报名情况确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岗位招聘名额,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拟聘人员,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五)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学校研究后报上级部门确认编内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政策待遇
1.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学院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2.岗位可聘任到专任教师岗位、行政管理岗位或担任校内科研平台负责人。
3.职务、职称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招聘人员除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同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引进待遇最终以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认定为准。
4.学校根据雅安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同时申领市级人才激励政策待遇,由市委人才办认定。
六、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联系人:赖老师 0835-2241755
学校地址:雅安市经济开发区学道街659号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