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6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年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通过考生所学课程等认定通过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按照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任职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招聘时间、地点等事项如有调整,将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考生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行准备。网上报名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2月24日,将所需材料扫描并压缩,文件名编辑为“秀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教师岗发送至邮箱:419715271@qq.com,医疗卫生岗发送至邮箱:944316976@qq.com,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到场视为主动放弃。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为: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下午15:00时。
报名地点:拟定于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产业园南区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详见《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教师岗: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医疗卫生岗: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秀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应按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三)面试。
面试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教师岗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试讲时间8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根据试题现场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其中体育、通用技术教师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专业50%。
医疗卫生岗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5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任一科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任一科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教师岗: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医疗卫生岗: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教师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25%+综合面试成绩×25%
医疗卫生岗: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考试处当场公布,并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网站公示。
(四)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业资格、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
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体检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签定就业协议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部门(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轮。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其中公费师范生须按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关系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转聘、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3-768893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