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11月26日上午举行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原定11月5日举行,因疫情10月25日发布延期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1月21日8:00至11月26日9:00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同时务必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后网站不再开放提供《报名登记表》打印服务。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考点均设在本市。具体考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1.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笔试成绩查询
1.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12月中上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ji.gov.cn)查询本人成绩。
2.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17-3902315,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五、笔试疫情防控工作
1.请考生积极关注并提前了解宝鸡疫情防控政策,提前注册申领“陕西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简称“双码”),下载并打印《宝鸡市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提前填写并签字确认,于考试当天交各考场。
2.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陕西一码通显示为“黄码”“红码”人员;按照最新管控政策需要接受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以及应落实“落地检”且三天(11月23、24、25日)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但未完全落实人员;开考前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风险人员;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推送的需要协助管控的重点人员。
3.近7天内有省外除高风险区以外旅居史的考生和省内有社会面疫情设区市除高风险区之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抵宝落实“落地检”并于11月23、24、25日在宝完成三天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近7天无市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
4.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持考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承诺书(缺一不可),扫“双码”、测温(现场测温不高于37.3℃)后进入考点,并在考点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头痛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经派驻考点防疫人员研判后,安排至专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6.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考务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7.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宝鸡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信息。
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建议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目的地”为宝鸡,点击进入宝鸡“电话咨询”了解。
其他招聘工作有关要求以《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附件:
附件1: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附件2: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