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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普格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2022-07-20 17:28

根据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7月30日上午9:00-11:30(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地点: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格县温泉加油站斜对面)。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2022年毕业的应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相关学籍(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明、按时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486号)文件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所以能提供相应材料的考生,此次可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递补: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不足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 月1日上午9:00-11:30。

5.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6.特别提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加入“普格县2022上半年教师公招微信群”,面试通知等事项在微信群通知,不再发布公告。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1.资格审查合格,缴费成功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缴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方式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试讲为主。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若无新的要求则以此次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若有变动以新的要求为准,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疫情要求参加考试,未按本要求规定造成损失的,自行负责: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面试场继续面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面试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凉山州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凉山州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3.敬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请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附件3进行填写,资格复审当天带到现场交给资格复审人员。

5、本公告公示为7天,公示期间,对成绩分数有疑问的,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不再受理该项事务。

请考生随时关注普格县人民政府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十三、咨询电话:

0834—4775095(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4—4776378(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个人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3:普格县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docx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9日        

 

原文来源:普格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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