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广安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卫生类、综合类职位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教育类职位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综合类、卫生类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教育类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广安区希望街2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本人《2022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资格复审考生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缺额人员递补
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并公告名单。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于2022年7月21日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anqu.gov.cn/)公告,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按本“公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8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时未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六)面试交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缴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缴面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
1.教育类:2022年7月31日;
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
2.综合类和卫生类:2022年8月5日;
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9:00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四川省广安中学勤志楼(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南段10号)。
(三)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
教育类面试以现场讲课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2分钟,说课3分钟。
综合类和卫生类职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
(四)温馨提示
1.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和候考室,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面试通知书等证件原件,不得携带其他任何备考用品。
2.证件不齐或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须完成入境疫情防控措施后,凭居住地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前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对7天内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后满7天为止。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六)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时,请考生提前准备和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应主动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资格复审和面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生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无法达到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监督及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3982654027
(二)咨询电话
广安区人社局:0826-2226499
广安区卫健局:0826-2248166
广安区教科体局:0826-2248433
2022年广安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续相关工作,请有关考生密切关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anqu.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