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成都市新津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成都市新津区公开招聘教师原件校验暨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原件校验时间:2022年7月11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原件校验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46号)。
二、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一)考生应准备的审查资料:
(1)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
(3)《应聘资格审查表》(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在表上空白处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
(4)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应聘条件规定的普通话、教师资格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所有考生须现场签订承诺书。
(二)报考定向公招岗位的考生还须递交下列资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在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支教”大学生志愿者,还须提供退役证或我区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原件校验时均需带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方式
面试为专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递补进入原件校验安排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于2022年7月12日19:00前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未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递补原件校验,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考生安全健康,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笔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简称“入川码”)。来返川人员入川后3日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中,首次核酸检测在入川后24小时内完成,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完成首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可以正常出行,入川72小时后仍没有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将被赋黄码影响出行。
(四)川内、川外考生均须提供面试当日前,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面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面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面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6)按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
(7)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等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每一位考生均应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本次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028-82511600(区教育局)
028-82529726(区人社局)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