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本次拟招聘人数57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为:
1.我市为云阳县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2.我市为云阳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即在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按已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一是以证书原件为准;二是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及时公告,请参考人员及时关注。参加报名、考核等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按《云阳县2022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内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岗位: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2楼D区县教委窗口(地址:紫荆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南150米),电话:023-55138681。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核招聘分别由县教委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如实填写的《云阳县2022年面向基层定向培养计划人员考核招聘乡镇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其他所需报名的材料(详见附件4)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名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B类岗位(小学全科教师岗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1.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在校期间成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2.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在校学业成绩×60%。
其中,小学全科教师在校学业成绩计算:学业成绩=〔(三峡学院平均分+重庆师范大学平均分)÷2〕×(个人在校学业成绩÷就读学校平均分)。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学业成绩=〔(重庆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平均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平均分)÷2〕×(个人在校学业成绩÷就读学校平均分)。
三峡学院平均分指三峡学院定向云阳培养的31名学生的毕业成绩的平均分。重庆师范大学平均分指重庆师范大学定向云阳培养的10名学生的毕业成绩的平均分。
(三)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和主管部门的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是否需要回避及资格条件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和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岗位确定
(一)全科教师选岗学校为:高阳小学1人、故陵小学1人、龙角小学1人、龙洞小学3人、栖霞小学1人、桑坪小学1人、向阳小学2人、后叶小学1人、千丘1人、桐林小学1人、团滩小学1人、石门小学1人、上坪小学1人、盛堡小学1人、蔈草小学1人、文龙小学2人、渠马小学1人、小市小学2人、彭咏梧小学3人、江口小学9人、上坝小学1人、双坝小学2人、水磨小学1人、红旗小学1人、青山小学1人。
(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选岗学校为:故陵小学2人、龙洞小学1人、沙市小学1人、向阳小学1人、鱼泉小学1人、后叶小学1人、双水小学1人、耀灵小学1人、宝坪小学1人、团滩小学1人、无量小学1人、蔈草小学1人、文龙小学1人、渠马小学1人、双坝小学1人。
(三)本次招聘各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考生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按考生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经选岗确定聘用单位后,考生不得更改或相互调换单位。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云阳县本系统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聘用人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考核招聘咨询电话:
云阳县人力社保局: 023-5512967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云阳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附件3:报名登记表.docx
4.附件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提交的材料.docx
5.附件5:新冠疫情告知书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