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校(园):
经县教委办公会研究,并报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和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今年县城中小学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公开考调部分教师。现将今年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宣传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县城中学公开考调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在我县在编(含特岗服务期)工作满5年;
(二)参加县城小学(含幼教)公开考调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报考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的教师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在我县在编(含特岗服务期)工作满5年;
(三)参加县城小学、中学公开考调的教师报考学科必须与小学六年、中学三年以来任教一年及以上的学科或大学毕业证书专业相符;
(四)近一年内(2019.09-2020.08)未受过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或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批评;
(五)近三年内(2017.09-2020.08)未受过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或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的党政务处分;
(六)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作出微罪不诉决定的; 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受党纪、政务处分拒不配合、规避执行等原因导致其本人所受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近一年来(2019年9月1日起至报名时止)旷工一天以上或病假三个月以上或事假一个月以上的。
乡镇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县城小学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且2020年春季学期任教幼儿教育者可报考幼教教师岗位,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且2020年春季学期任教幼儿教育者可报考幼教教师岗位);乡镇初中教师(含西沱中学的高中教师)只能报考县城中学教师、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每名教师只能选报符合规定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县城内学校教师不能报考。
二、报考资格的确认
各乡镇中小学教师报考县城中小学教师的资格确认工作由报考教师所在学校的校长负责。各乡镇中小学要组建专门的参加县城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对教师的报考资格、考核、加分依据以及《2020年石柱县城缺编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参考教师所在学校的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本次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委编办等单位组织实施。参考教师报名时,县教委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学校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和报名参考教师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参考教师本次及下一年度报考资格。
三、县城相关学校的考调学科和名额
(一)思源实验学校(初中)
从乡镇中学考调2人。其中初中化学教师1人,初中地理教师1人。
(二)南宾小学
从乡镇小学考调13人。其中语文教师9人,数学教师4人。
(三)师范附小
从乡镇小学考调14人。其中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5人,英语教师2人,体育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
(四)第四小学
从乡镇小学考调5人。其中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2人。
(五)双庆小学
从乡镇小学考调2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
(六)示范幼儿园
从乡镇小学考调3人。其中幼儿教师3人。注:报考幼儿教师者需具备第一学历为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且2020年春季学期任教幼儿教育阶段。
(七)实验幼儿园
从乡镇小学考调3人。其中幼儿教师3人。注:报考幼儿教师者需具备第一学历为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且2020年春季学期任教幼儿教育阶段。
(八)思源实验学校(小学)
从乡镇小学校考调1人。其中小学数学教师1名。
四、报名、考试、考核
(一)报名
凡参加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的教师,于2020年8月19日9:00—11:30、14:30—17:30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2020年石柱县城缺编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近三年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委人事科报名。所有报名、考核、加分的原件、复印件、表册等必须在报名环节一次性登记、核实完毕,并由参考教师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逾期概不受理。各参考教师于8月21日16:00—18:00在县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2020年8月22日10:00—12:00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试卷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为文考分。参考教师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室)。阅卷完毕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
中小学音、体、美学科分别考试其专业所涉及的基础理论知识;音、体、美学科以外的其余初中各学科的考题内容和难度与中考相当;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不实行合卷考试,考试内容分别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材所涉及的知识范围及教材教法;学前教育岗位为对应相关专业知识;中小学音乐、美术和体育同学科为同一套考题,小学英语与初中英语为同一套考题;高中阶段各学科命题,除音、体、美学科以外的其余学科的考题内容和难度与高考相当;除上述要求外,各科考题将含有一定分值的新课改和新课标内容。
(三)考核
由县教委组织进行考核,音、体、美学科以外的其余学科考核办法以附件1为准;音、体、美学科的考核办法以附件2为准。
教学成绩考核以县教委组织并实施的质量监测成绩为依据,初中教师以县教委组织实施的质量监测、初中毕业及地生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
任教同年级一门学科有两个及以上教学班的以所任班的平均值为依据;任教不同年级或任教多门学科的以报考时申报的学科和年级为准。
对凡事实上存在进行分层次教学的学校,此次若有参加考调的教师(报名时由报考教师本人向报名核分处提供亲笔签名并捺指纹的书面声明),其教学效果考核得基本分20分。对事实上存在分层次教学班,但报名时不主动提供书面声明而被举报查实的,其教学效果考核计0分。
(四)报考教师的基本信息、考试、考核成绩的公示
报考教师的基本信息、考试、考核成绩、公开考调结果将在县教委及时予以公示。
(五)考试分数的查询
对考试分数有异议的参考教师,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8月24日9:30—11:00到县教委人事科登记查询,当日11:30反馈查询结果。考试分数查询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县教委人事科派专人进行,仅对试卷中小分到大分,大分到总分进行核对。
五、选岗程序和办法
本次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只进行考试和考核,不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和考核成绩各占50分,按参考教师考试和考核总成绩排序,由参考教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各校及学科公开考调名额依次选择学校。参加本次公开考调的教师入围后放弃的,取消其下一年度考调资格。本次公开考调因放弃选岗、违纪取消录取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若录取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确定:笔试成绩、考核项目中的教学效果、突出贡献分(或业绩成果)、年龄较大者(以审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出生年月为准)优先。
本次公开考调进入县城内各学校的教师,其职称岗位一律降为十二级。以后职称的晋升按新进入学校的竞聘方案、空缺岗位及任职条件重新竞聘岗位等级。
思源实验学校系九年一贯制学校,新进入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根据该校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进行。
六、纪律要求
在本次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中必须严肃考调工作纪律,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各参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参考教师,一经查实,依据相关纪律规定予以查处,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且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的考试。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含附件)由县教委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 县城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考核办法(不含音、体、美学科)
2. 县城中小学校公开考调音、体、美教师考核办法
3. 2020年石柱县城缺编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4. 2020年石柱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介绍信
5. 考场规则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附件1
县城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考核办法(不含音、体、美学科)
考核成绩50分,考核以下内容:
一、年度考核(5分)
以近三年(2017、2018、2019)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一次计2分,称职一次计1分,三年累计分为其年度考核最后得分,最后得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二、学校管理和班主任工作(3分)
以学校证明并经教委审定的近三年(2017年秋至2020年春),在我县任教工作期间,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班主任工作年限为依据。每任一学期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或班主任得0.5分,此两项分不累加。任期不足一学期者,不得分。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等上级部门行文任命的文件为准。
三、教学效果(35分)
农村学校教师交流到城区学校的教学成绩不能作为进城考调成绩加分依据。参考教师提供的“教学效果”成绩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一)小学教师
以近六年(2014年——2019年),在我县任教工作期间,最好的一次报考学科的质量监测成绩为依据进行折算。若无监测成绩,得基本分20分。提供成绩学科与报考学科不符的,得基本分20分。记分办法:报名时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所报考学科,然后由本人选择最好的一次质量监测成绩排名记分。
(二)中学教师
以近三年(2017年——2019年),在我县任教工作期间,最好的一次报考学科的质量监测、初中毕业及地生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折算。若无质量监测、初中毕业及地生结业考试成绩,得基本分20分。提供成绩学科与报考学科不符的,得基本分20分。西沱中学高中教师报考县城学校中学岗位的,凭学校证明得基本分20分。记分办法:报名时由报考教师填写所报考学科,然后由本人选择最好的一次质量监测、初中毕业及地生结业考试成绩排名记分。
四、突出贡献分(7分)
(一)近三年(2017年—2019年),在我县任教工作期间,获得教育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与教育教学直接有关的其它表彰名称,如“师德标兵”等),得6分;近三年(2017年—2019年)获得市教委、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与教育教学直接有关的其它表彰名称,如“师德标兵”等),得4分;近三年(2017年—2019年)获得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联合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含2019年已表彰的师德标兵)得3分。
(二)在我县任教工作期间,参加各级现场赛课获国家级一等奖记6分,国家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记5分,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记4分。注:此项只认定同档次含金量最高的全域性学校普遍参与的现场赛课,不包含局部性或项目性的指定性质的赛课。
(三)现在村小工作,或一直在条件艰苦的金铃乡、金竹乡、龙潭乡、新乐乡、洗新乡、栗新小学工作满5年、10年、15年及以上的教师分别得1分、2分、3分。
所有突出贡献分单项内不累加(只选择最高分),不同类之间的得分可累加,但总加分不超过7分。
说明:
1. 所需依据,由参考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当场验证、核实、签字后,返还原件。
2. 选定“教学效果”的考核年度和考核项目应在报名时注明。
3. 以报名时向县教委提供的依据为准,报名后提供的依据无效。凡因参考者本人造成的失误,由参考者自行负责。
4. 提供虚假依据者,一经查实,依据相关纪律规定予以查处,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且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的考试。
附件2
县城中小学校公开考调音、体、美教师
考核办法
考核成绩50分,考核以下内容:
一、年度考核(5分)
以近三年(2017、2018、2019)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一次计2分,称职一次计1分,三年累计分为其年度考核最后得分,最后得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二、学校管理和班主任工作(3分)
以学校证明并经教委审定的近三年(2017年秋至2020年春)在我县任教工作期间,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班主任工作年限为依据。每任一学期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或班主任得0.5分,此两项分不累加。任期不足一学期者,不得分。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等上级部门行文任命的文件为准。
三、教学效果(30分:基本分20分,考核分10分)
每位参考教师均可得基本分20分,其考核分10分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一)在我县任教工作期间,近三年(2016年秋至2019年春,音乐、美术学科2017年因试行网上监测,不纳入,可推前一年)中,自定一次报考学科的质量监测成绩或年度考评成绩为依据进行折算,按全县排位名次计算考核分值,最高分为10分。其计算方法是:10-10÷参与考评人数×(被考评人名次-1)
(二)在我县任教工作期间,近三年(2018、2019、2020)中,自定一次“中招体考”成绩为依据进行折算,按全县排位名次计算考核分值,若分快慢班的学校,该校所有教师的考核成绩,则按学校“中招体考”成绩在全县排位名次计算考核分值,最高分为10分。其计算方法同(一)条。
(三)在我县任教工作期间,近三年(2017、2018、2019)中,自定一次所任班级学生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并成功上报学生体质健康网。能出示原始成绩表并能在网上查到一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的得1.5分,二年的得3分,三年的得4.5分。
初中教师在以上(一)、(二)两项中自定一种考核方式,小学和高中教师在以上(一)、(三)两项中自定一种考核方式。
四、近三年业绩成果(12分)
(一)优秀教师表彰类:国家级6分、市级5分、县级4分。
(二)综合性体艺工作表彰类:国家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
(三)教育部、市县教委及其教研机构(含教育学会专委会)组织的体艺活动、体艺教研颁发的获奖证书类: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四)在体育艺术教师技能大赛中,团体奖、个人综合奖、单项奖均按本办法第四项中的第(三)条对应计分,但该项总分不得高于各级的最高分。
(五)市、县级体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教练、优秀裁判类均为1分。
同一作品或同一活动按最高获奖证书加一次分,不重复加分,多名作者时,第一作者按照100%计分,第二作者计50%,第三作者计30%。与本学科教育教学无直接关系,无教育部门或教研机构表彰文件或证书(签章)的奖项不计分。各类得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能超过12分。
说明:
1. 所需依据,由参考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当场验证、核实、签字后,返还原件。
2. 选定“教学效果”的考核年度和考核项目应在报名时注明。
3. 以报名时向教委提供的依据为准,报名后提供的依据无效。凡因参考者本人造成的失误,由参考者自行负责。
4. 提供虚假依据者,一经查实,依据相关纪律规定予以查处,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且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的考试。
附件3
2020年石柱县城缺编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报名序号: 报考岗位(层次、学科): 准考证号: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出生年月 | 入伍时间 | 教龄 | 相
片 必须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上下两张必须同底。 | ||||||||||||||||||||||||||||||||||
获奖情况 | 学历 | ||||||||||||||||||||||||||||||||||||
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 | 党派 |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
学校管理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 |||||||||||||||||||||||||||||||||||||
具备的教师资格证种类 | |||||||||||||||||||||||||||||||||||||
村小或边远艰苦 学区工作情况 | 学校名称 | 工作时间 | 本人推荐教学成绩 | 年度年级 | 学校学科 | ||||||||||||||||||||||||||||||||
年度考核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
特别加分项 | 联系电话 | ||||||||||||||||||||||||||||||||||||
报考教师所在学校审核意见 | 县教委审查意见 | ||||||||||||||||||||||||||||||||||||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1.报考岗位须写明报考的层次(幼教、小学、初中、高中)和学科;2.请仔细阅读《考调通知》和《考场规则》上的相关规定内容。
…………………………………………………………………………………………………
准考证 相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片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考岗位:_______________ 考试地址:__________ 考室编号:_____ 座位号: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 考试时间:______2020 年__8__月_22_ 日 10时00分—12时00分 ( 笔试 ) 科目 |
盖
章
有
效
|
考场编号 ____________ 座位号 本座签贴于考生课桌上角 |
请参考人员认真阅读此证背面的《考试注意事项》。凭此证与身份证同时交验后进入考
以下考试注意事项请打印在准考证背面
…………………………………………………………………………………………
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书桌上角的考号旁。入考室时,自带必备的0.5mm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入座位,携带的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应关闭,连同提包和书籍、报纸、纸张等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二)应考人员在得到试卷后,首先将自己的姓名、考号等基本信息填写在试卷规定栏目内,不得在试卷的其他地方写自己的名字、考号或作记号,否则记0分。使用机读卡的考试,考生在机读卡上用签字笔填写的准考证号与铅笔填涂的准考证号必须一致。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三)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开考9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考生因故迟到,不得要求延长考试时间。因故提前离场者,在考务办公室指定教室休息至允许离场时间后方可离开(严禁使用通讯工具)。
(四)答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在试卷上用两种颜色的笔答题(机读答题卡、作图题、美术绘画及音乐五线谱等用2B铅笔),字迹要清楚、整齐,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草稿纸一律不装入试卷册内)。凡印有方格的试卷,一定要一格一字地答题。
(五)应考人员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是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六)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持考室肃静,不准吸烟、不准传递、抄袭、不准夹带、窥视、不准换卷、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
(七)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考人员应立即停笔并把试卷整理好,反面向上放在桌上,经监考员检查同意后,依次退出考室,不准将试题和草稿纸带走,交卷后不得在考室周围喧哗或逗留。
(八)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九)请仔细阅读《考试规则》及本注意事项,遵守考务工作的其他有关规定。
附件4
2020年石柱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
介绍信
县教委:
兹有我校教师,于 年 月在 学校参加工作,于 年 月调入我校工作。经学校审查,该教师符合今年教师考调的基本条件,学校同意其报名参考,请予以报名。
另外,我校证明以下内容属实:该教师在我校任 (中层以上干部或班主任),时间段为(任班主任的写明班级和学年段): ,总计(大写) 年。
学校校长与经办人保证以上内容属实,愿承担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
经办人(签名):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2020年8月 日
附件5
考场规则
一、在开考前2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在考试座次表或考试报名表指定位置签名,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开考前,应试人员在试卷、答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报考单位、姓名和准考证号、科目,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考试时间到后才能答题。
三、开考后9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
四、只准带钢笔、签字笔、铅笔、圆珠笔进入考场;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五、不得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关闭,并与其他文具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和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试规定需在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工整;需要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的,一律使用2B铅笔正确填涂。
八、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考场内禁止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逗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起立将试卷(题本)、答卷递交给监考人员,在“交卷签名表”上签名,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题本)、答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打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