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j.cq.gov.cn)2021年12月30月发布的《重庆市垫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2022年1月11日和2022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延期举行垫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紧急通知》以及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垫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4月20日9:00—4月23日9:00(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47.108.220.243:11654/index.php?zsdwid=1
三、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须遵守重庆市实时疫情防控政策。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笔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咨询电话:023-74616156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垫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笔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考前48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通知公告,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 考试前21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2. 考试前14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 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 考试前14天内未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 考试前14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 诺 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