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中学化学老师宋某组织学生上实验课,学生李某因借用坐在实验桌对面的同学的钢笔,碰倒了酒精灯,酒精溅在本组同学韩某的手上并燃烧,致使韩某手部皮肤被灼伤。在这起事故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学校和宋某
B.宋某和李某的监护人
C.学校和李某的监护人
D.李某的监护人和韩某的监护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题干中李某碰倒了酒精灯造成了其他同学的灼伤,应承担主要责任,因其为中学生,是未成年人,因此由李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学校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这起事故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李某的监护人和学校。故C项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C。
2.林某长期辱骂、虐待亲生儿子晓光,经有关单位教育后仍拒不悔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当地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撤销林某的监护人资格
B.给予林某行政处分
C.责令林某赔礼道歉
D.要求林某赔偿损失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题干中晓光父亲长期辱骂、虐待晓光,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当地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故A项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A。
3.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预防可能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学校拟采取应对措施,以下不正确的是( )。
A.聘任优秀的律师担任法制教育的兼职老师
B.聘任当地派出所干警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
C.要求未成年学生的父母配合开展法制教育
D.要求班主任承担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D项错误,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是由其监护人承担的,班主任承担的是教育保护责任。A、B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C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