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市属学校(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南充龙门中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职位名称 |
职位编号 |
郑建 |
男 |
5411111010729 |
数学教师 |
540004 |
勾青方 |
女 |
5411111013430 |
数学教师 |
540004 |
戴婷 |
女 |
5411111011924 |
数学教师 |
540004 |
赵元鑫 |
男 |
5411111015702 |
数学教师 |
540004 |
易杨梅 |
女 |
5411111011909 |
数学教师 |
540004 |
苟红霞 |
女 |
5411111013813 |
数学教师 |
540004 |
孙燕 |
女 |
5411111013924 |
数学教师 |
540004 |
黄嘉鑫 |
男 |
5411111012112 |
数学教师 |
540004 |
杨洁 |
女 |
5411111011705 |
数学教师 |
540004 |
黄瑾瑜 |
女 |
5411111012023 |
数学教师 |
540004 |
肖倩 |
女 |
5411111010919 |
英语教师 |
540005 |
蒋兰秀 |
女 |
5411111010824 |
英语教师 |
540005 |
陈坤容 |
女 |
5411111010519 |
英语教师 |
540005 |
王粤宇 |
男 |
5411111011816 |
物理教师 |
540006 |
罗静 |
女 |
5411111013327 |
物理教师 |
540006 |
赵强 |
男 |
5411111012506 |
物理教师 |
540006 |
何为 |
女 |
5411111010102 |
化学教师 |
540007 |
万嘉怡 |
女 |
5411111014925 |
化学教师 |
540007 |
雷蕙莲 |
女 |
5411111014204 |
化学教师 |
540007 |
徐海燕 |
女 |
5411111015506 |
教育技术员 |
540008 |
何中琴 |
女 |
5411111013113 |
教育技术员 |
540008 |
张静 |
女 |
5411111011527 |
教育技术员 |
540008 |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一)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地点:四川省南充龙门中学行政办公室(地址: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文凤街83号)。
(三)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由四川省南充龙门中学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内容及范围
遵循《南充市市属学校(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要求。
四、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见《面试通知书》。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公招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七)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疫情防控事项
一、考生在面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面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进行采样和检测,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南充考生,资格审查当天需持本人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六、考生在资格审查现场和面试考点入场检测处,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参加本次考试:
(一)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二)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三)考试前22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四)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五)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六)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须签署《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17-3586043,13696240658
四川省南充龙门中学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