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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4-05-27 11:45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有关递补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递补参加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递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考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代替其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2024年5月31日18:00以前(须在工作日时间)到本公告附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在递补资格审查时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递补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3月20日。
    4.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参见2024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6.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80元(请自备现金)面试考务费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缴纳面试费和领取面试通知
    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凭审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在2024年5月31日18:30前(须在工作日时间)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906室(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联系电话:0830-3101371)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特别提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通过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4年上半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原文来源: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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