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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2023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教师120人
2023-10-09 09:14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聘120名教师(其中,重庆专场80名、北京专场4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见《成都市2023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重庆专场、附件2北京专场,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网站“学校信息”栏。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

(二)招聘范围为: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为2017年以后统招统考入学,不含定向和委培);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3、2023年、2024年毕业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要求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成都市2023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3重庆专场、附件4北京专场,以下简称《岗位表》);

5、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2024年8月1日及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招聘岗位、名额

及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表》《岗位表》。应聘人员各专场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重庆专场

符合应聘资格条件、重庆专场《岗位计划表》《岗位表》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10月14日(8:30—15:30),选择前往下列地点其一报名,请勿重复报名。

1、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2、重庆维也纳酒店(重庆北碚万达广场店,重庆市北碚区安礼路128号1幢2-1)。

2.北京专场

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北京专场《岗位计划表》《岗位表》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10月21日(8:30—15:30),选择前往下列地点其一报名,请勿重复报名。

1、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教二301教室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2、北京惠侨饭店(外经贸店)(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9号)。

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参照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3、个人自荐材料;

4、各类获奖证明材料;

5、《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5.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同意报考,如考取,同意办理辞职(聘)手续),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注明是否享受定向招录(聘))。

《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二)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的考生,在相应专场招聘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将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面试方式: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业务考核。每位应聘人员面试与业务考核的时间在15分钟以内,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素质等。

未按面试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比例:根据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应专场面试地点公布。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考试成绩在相应专场面试地点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对符合用人单位用人条件的应聘人员经2023年“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同意后与成都市武侯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名单在相应专场面试地点公示5个工作日,因本人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为已签约人员,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

2、资格复审材料:已签约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话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报考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套。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考核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六)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事宜安排在毕业生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正式报到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武侯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考核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考核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时间按成都市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其违反就业协议,并取消该岗位。

3、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聘用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4、本次招聘的教师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特别提示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5067001

(武侯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

028-85569313

(武侯区纪委监委驻武侯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成都市2023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重庆专场)

▲附件2.成都市2023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北京专场)

▲附件3.成都市2023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重庆专场)

▲附件4.成都市2023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专场)

▲附件5.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原文来源:武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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