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幼
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建于2020年,位于新都区三木路一段245号,占地面积11749.29平方米,是锦门小学旗下的一所高品质公办幼儿园,按照新都区优质幼儿园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有配套的活动室、午休室、多功能等,以及标准跑道、沙池、戏水池、儿童游乐场、种养殖区等充足的户外活动场所。
参考《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2人,聘用保育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我们的要求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非事业编制招聘,招聘的人员按合同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人数详见《2023年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保育员岗位表》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聘用教师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3)聘用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12月31日前为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新都区公办幼儿园自聘聘用教师且在合同期内的,参加公开招聘时,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4)聘用教师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5)应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聘用保育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国家关于教师职业的相关规定。
(4)具有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2020年12月31日前为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自聘聘用保育员且在合同期内的,具有《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5)具有《保育员资格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违反师德师风遭受处分,且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列入“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8)有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9)未毕业仍然在读不能按时到岗履责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10)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情形的。
(11)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2招聘流程
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4日9:00起至8月9日17:00止。
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岗位分布情况表等信息。
(一)填报信息
应聘人员请扫描二维码,下载填写报名表,准确如实填写,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2023教师/保育员”,发送到邮箱1064823149@qq.com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或现场资格审查,以报名方式为准)。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2023年8月9日下午17:30前通过邮箱反馈给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从邮箱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按50%、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聘用教师:《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聘用保育员:《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操作手册》;
笔试成绩(百分制)按照×50 %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
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1:2,且必需的岗位,经学校招聘聘用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可适当放宽)。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8月11日前公布在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大门口。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放宽至1: 2的岗位,全部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在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过程中,如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23年8月11日前公布在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大门口,原件校验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
2.原件校验方式
原件校验时须提供应交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资料
招聘学校根据公布的条件列出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聘用教师须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5)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现聘聘用教师须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的复印件1份(其余应聘人员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聘用保育员须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保育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5)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现聘聘用保育员须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的复印件1份(其余应聘人员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即刻解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原件校验要求: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成绩)相同者都进入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
3.面试方式:
(1)聘用教师面试分为模拟教学、答辩和特长展示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教学10分钟,满分70分;答辩3分钟,满分20分;特长展示2分钟,满分10分。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聘用保育员面试分为操作、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操作70分;答辩30分。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开考比例:
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不得低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面试考生的折合后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低于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笔试开考比例放宽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面试成绩公布
1.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将于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前公布在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大门口请考生注意查询。
2.查分申请
考生可于(建议在发布面试成绩公告时写)
(五)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大门口。
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相同者排名并列。如同一岗位的最末一名因排名并列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5日。
(一)体检由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学校 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在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大门口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将不再递补
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对拟聘人员在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进行违法记录审查,审查通过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和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的聘用教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工资待遇
年综合薪酬待遇5——6万元(此标准考虑了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根据履职情况考核发放。
联系电话
18408201097 梁老师 13308235562 黄老师
邮政编码:610500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附属幼儿园(三河街道三木路一段245号)
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13880869726
监督电话:
(一)新都区教育局:028-83976011
(二)学校监督电话:13880869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