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31ZX),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7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忠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2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十二级以上,均含专技十二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9: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13125/exam-system-examinee/zxkh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
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23年6月10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招聘方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2023年6月10日15: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报名费的考生,于2023年6月14日9:00至2023年6月17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情况公布
报名及开考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及时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现场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附件4),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忠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忠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另行通知。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详见附件1。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方式的,主要考查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为写作的,主要考查考生机关公文写作水平。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写作时间2小时,试讲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由忠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岗位
无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综合面试×50%;
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25%。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无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人选的确定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由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由忠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告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上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23—54246481。
(五)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