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7名,其中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6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1名。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辅导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作风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作风严谨,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无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记录。
3.专业能力。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业务技能,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辅导员要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4.学历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2023年8月1日前能正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需求(附后)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招聘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和申请应聘岗位(申报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同时申报1个人事代理岗位)。
2.资格审查。招聘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学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验证报告(在读学生提供学信网在读学籍信息页面截图)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或现场确认中提供的证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应聘人员,取消后续环节的考核资格。
4.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评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基础数学运算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应用文写作能力以及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学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若有成绩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可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的考查由各设岗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不同岗位需要,也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讲课、现场操作等其他方式相结合进行。各设岗单位重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全面测评,考查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用人需要由设岗单位确定。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办法确定总成绩。依照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再次进行资格复查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心理测试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6.体检与考察。拟聘人员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拟聘人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体检与考察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体检和考察环节后,最终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签订协议。拟聘人员应于公示结束一周内来校签订拟聘协议。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拟录用人员如是应届毕业生须能够按期毕业,并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2周内来校报到,往届毕业生应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来校报到,未按期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计划,通过西安石油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上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应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xsyujob.xsyu.edu.cn/zpNew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 2023年3月30日。(报名系统于2023年3月21日0点开放)
4.资格审查通过情况、现场确认及考试工作安排等请各位应聘者及时关注西安石油大学网站通知公告信息。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必须对在“西安石油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必须对在现场审核确认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必须和现场提交材料完全一致。学校在每个应聘环节中都会安排资格复审,如有与岗位需求不一致、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 专职辅导员将按规定上报省级人事主管部门经同意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他岗位人员为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按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聘用管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283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