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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人
2022-11-03 14:45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2“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27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教育局所属6家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2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教育局官方门户网(http://edu.chengdu.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http://www.cdshishi.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二)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http://www.cdqz.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三)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http://www.sdzx.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四)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https://www.cdtx.net.cn/),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障碍三类残疾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培养的教育。
       (五)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cdjky.com/index.html),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教育决策研究、教学业务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科研指导、教育督导评估、教师继续教育等。
       (六)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cdjyrc.com/),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市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管理工作,成都教育政务新媒体运行相关工作,全市中职、普通高中学历认证工作。
       二、招聘对象
       部属师范院校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生;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和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说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分为集中招聘和分散招聘。
       (一)集中招聘
       成都市教育局在西南大学举办“蓉漂教育专场招聘会”,各招聘单位到会宣传,接收简历投递,开展考核。
       1.集中招聘时间
       2022年11月12日8:30-15:30
       2.集中招聘地点
       西南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服务大厅(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温馨提示:因疫情原因,请西南大学以外的其他高校应聘人员提前与拟应聘单位确认简历投递和报名的具体方式。)
       (二)分散招聘
       各招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宣传,接收简历投递,进行第一阶段面试考核。分散招聘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温馨提示:分散招聘的具体安排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根据单位需求,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附件。(温馨提示:因疫情原因,请西南大学以外的其他高校应聘人员提前与拟应聘单位确认简历投递和报名的具体方式。)
       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条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考核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考核)。根据岗位资格条件,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方式,分岗位分阶段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
       1.教师岗考核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面试考核。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测评考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所必需的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思维、应变、协调能力等;第二阶段进行统一试讲或说课。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或说课成绩×60%。
       2.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
       3.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以划定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4.考试(考核)总成绩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同一岗位考核人员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考核的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考试(考核)成绩待考核程序全部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告知。
       (四)体检。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条款,规定,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经考试(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市教育局将进行逐一查核,并根据查核情况依法依规处理。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招聘信息、过程、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公招工作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1680。
       七、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教育局在官网告知或由各招聘单位告知。因报考者不作为或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各环节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
       (三)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或成都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6696600;028-61881683)。
       八、本公告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疫情防控须知
       请应聘人员务必提前关注目的地和有关高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若因疫情原因,在公告时间内无法开展招聘活动的,将及时在成都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chengdu.gov.cn/)发布公告。
       附件:2022“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日

 

原文来源: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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