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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关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因疫情退费的通知
1970-01-01 08:33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有部分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现将枣庄考区相关退费事项的办理要求说明如下:

一、受理时间

11月1日至11月5日17时,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受理范围

因确诊或隔离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

三、受理方式

请考生将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隔离通知的照片或公告截图等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邮件主题填写“姓名+手机号(与报考时所用号码一致)”。

电子邮箱:zzsjyzsksy@163.com

联系电话:0632—3318069

四、退费说明

1、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其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2、实证材料应清晰、完整、准确,请考生务必按时准确提报,市招考院将于11月7日将审核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汇总上报山东省考试院。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文来源:枣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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