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师资格证> 考试公告
陕西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告知书
1970-01-01 08:33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经请示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对确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申请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延长半年。具体事项如下:

一、退费对象

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

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

二、退费办法

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11月2日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本校相关部门登记核实,由学校统一上报;

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提供街道办(社区)或疾控部门出具的证明,11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明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申请退费。办理申请退费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退费事宜在本次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请保持原缴费账户正常使用。

特此告知。

附件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西安市

029—87809685

铜川市

0919—3192302

宝鸡市

0917—2790616

咸阳市

029—33283313

渭南市

0913—2021201

榆林市

0912—3530372

延安市

0911—2118285

汉中市

0916—2255449

安康市

0915—3211736

商洛市

0914—2322792

杨凌区

029—87033912

原文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Copyright 2021 高正创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900360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9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