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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因疫情退费的通知
1970-01-01 08:33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1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受理范围

因确诊或隔离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

三、受理要求

考生需提供退费证明材料,包括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隔离通知的照片或公告截图等,并将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whszsksbgs@wh.shandong.cn,联系电话:0631-5810202。

四、退费说明

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费渠道全额退回,其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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