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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21年城区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12名公告
1970-01-01 08:33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9〕74号)要求,为满足城区幼儿园2021-2022学年教师需求,经审核同意,面向我县农村小学在编教师公开遴选城区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学科及数量

    城区2所学校拟遴选12名幼儿教师,具体学科及数量见《巫溪县2021城区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遴选原则

    (一)空编补充,学科需求原则。

    根据县委编委会审批的用编指标,余缺编制内,通过遴选方式补充城区幼儿园教师。

    (二)业绩突出原则。

    所任教学科在2017春季—2020年秋季的全县教学质量监测中,至少有1学期排名于全县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40%,或2017年春季—2020年秋季年度考核结论具有1个及以上“优秀”。非全县统一监测科目,必须有一年年度考核排名于本单位同类人员前40%。上派到县教委及其直属单位学习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借(抽)调或上派人员,因没有参加质量监测,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基本服务原则。

    申请参加城区幼儿园遴选考试的教师,必须在农村小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在现任教学校工作2年及以上。

    (四)基本保障原则。

    各农村小学对申请遴选考试的教师要严格把关,必须在教师数量和结构能满足本校教学基本需求前提下,签署“同意参加遴选”意见。

    (五)统一实施原则。

    一是参加遴选考试教师不对应遴选单位报考,需统一报名。二是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统一组织笔试。三是参加遴选教师服从统一选校的原则,不得无故放弃选校,否则在3年内(2022—2024年)不允许参加城区学校遴选考试。

    (六)空岗聘用原则。

    专技岗位必须服从遴选学校对应的空岗考核聘用,不能聘用对应空岗的,依次考核低聘空岗。

    三、遴选范围

    面向小学(含城区小学)在编教师遴选城区幼儿园教师,专业、教师资格符合任教条件,工作业绩可不限报考学科,但必须具备质量监测排名前40%或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条件。

    四、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关爱学生,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2017春季-2020年秋季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论均在“合格”及以上。

    4.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幼儿)教育,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具备其中之一者可报考。

    5.凡满足遴选原则和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遴选:

    (1)近3学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或处分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涉嫌违纪违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其它明确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县教委人事科404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及委托他人报名。同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明确遴选资格条件和岗位描述,慎重选择拟报考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提交资料:

    (1)填写并提交《巫溪县2021年城区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2)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2017年春季—2020年秋季教学质量监测排名证明(需明确“学期”“学科”),2017年春季—2020年秋季个人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证明(需明确“具体学年度”),任教年限证明(需明确起止年月)。证明由任教学校出具,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到“申请表”对应框内,其余2张贴到“申请表”右上角。

    4.遴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聘指标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指标,直至取消遴选指标。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12日9:00—10:00县教委六楼会议室。

    (二)笔试。

    1.对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内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3.总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9月12日15:00-17:00,县教委六楼会议室

    5.成绩公布:笔试当日或次日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公布。

    (三)选校。

    1. 选校成绩为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巫溪校园长微信群、县教育人事QQ群和“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

    3.地点:县教委五楼会议室。

    4.方式:根据计划遴选指标,结合报名人数确定聘用指标,依据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指标分类选择聘用学校。得分并列的,按以下办法依次选择:一是现任教学校工作时间长的优先选择;二是若现任教学校工作时间相同,则同时具有学前(幼儿)教育专业和幼儿教师资格的优先选择;三是若同时具有学前(幼儿)教育专业和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则学历 (学前或幼儿教育专业学历) 高的优先选择。四是若学历相同的,则年龄大的优先选择。

    (四)考察。

    遴选单位组建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考察结论报县教委人事科404室。

    (五)公示。

    通过遴选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行文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遴选调动的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岗位聘用等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本年度城区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工作严格按遴选原则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遴选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组织开展,并设立举报电话(县人力社保局:51520450,县教委:51510972),接受社会监督。

    (三)遴选工作一律实行家属、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年度城区幼儿园遴选教师工作实施办法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巫溪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办公室电话:51520450,51510972)

  

附件:1.巫溪县2021年城区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2.巫溪县2021年城区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申请表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原文来源:巫山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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