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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高频考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21-03-02 17:10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对工作高度负责

2.认真备课上课

3.认真批改作业

4.认真辅导学业

5.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1. 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

2.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3.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3.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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